| 退还预缴企业所得税加算银行利息吗? | |
| 2011-9-8 被关注了 次 信息来源: 发布人:中山财院 | |
退还预缴企业所得税加算银行利息吗? 《税收征管法》第五十一条: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,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;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,可以向税务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利息,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立即退还;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,依照法律,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。 《税收征管法》第五十一条及其《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》第七十八条:加息退税偿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,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。 企业所得税衽的是分月,(季)预缴,年终汇算清缴的征管方式,汇算清缴退税是依《企业所得税法》形成的结算退税,不能加算银行利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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