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新办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如何处理? | |
| 2011-9-8 被关注了 次 信息来源: 发布人:中山财院 | |
新办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如何处理?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备期发生的费用,包括筹备期工资,办公费,培训费,差旅费,印刷费,注册登记费,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。 国税函(2009)98号《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先衔接问题的通知》第九条:新税法中开(筹)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,企业可以在开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,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,但一经选定,不得改变。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未摊销完的开办费,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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